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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新津区设立文艺表团体审批相关信息
发布时间:2024-09-05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2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成都市新津区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相关信息;



温江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经纪机构登记;



新都区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许可;



成都市新津区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相关信息如下:



一、设定依据:《行政许可法》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;



《文化部关于落实“先照后证”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》。



二、办理材料:



1.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;



2.设立文艺表演团体设立申请书;



3.经营地址的房产证明及租赁合同;



4.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;



5.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;



6.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,可以是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,职称证书,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资格证明,其他有效证明。



7.与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器材设备书面声明。



三、办理地点:



成都市新津区政务服务中心



成都市文艺表演团体,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范围:金牛区,锦江区,高新区,武侯区,青羊区,成华区,温江区,双流区,郫都区,新津区,新都区,龙泉驿区,天府新区,青白江区,东部新区,金堂县,大邑县,蒲江县,邛崃市,崇州市,彭州市,简阳市,都江堰市。


原文链接:http://hanshiqifu.b2btop.com/news/itemid-630.shtml,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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